陈某辉与妻子吴某欣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吴某欣主张"精英式培养",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陈某辉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应给予孩子快乐的童年。暑假期间,妻子瞒着丈夫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陈某辉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后,一气之下诉至法院。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包括一家人衣食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等,夫妻互为代理人,享有家事代理权,这是婚姻的当然效力。在第三人无法确定一方是否具有代理权时,视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本案中,虽然教育服务合同未经丈夫同意,但是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都产生效力。因此,陈某辉的诉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子女教育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即要摈弃“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危机教育理论,又要防止“爱放纵自由”的过度散养。夫妻双方应寻找子女教育观念的平衡点,努力为孩子打造活泼、向上、快乐、健康、懂爱、守法的家庭教育环境,对于子女教育问题闹到对簿公堂的程度,实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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