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刑事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名称] 接受本案被告人 [被告人姓名] 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经过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并参加今天的庭审,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认定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的主观故意。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冲突的起因是 [详细阐述起因,如双方存在误解,被告人只是想拿回自己之前被被害人借走未还的东西],被告人并没有从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二)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虽然在冲突过程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肢体接触,但这种接触并非是为了强行夺取被害人的财物。根据庭审调查和证据显示,[具体描述当时的情况,如被告人只是想阻止被害人离开,以便让其解释关于之前财物的事情,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
二、关于本案的证据方面
(一)证据存在瑕疵。
本案中部分关键证据存在疑点。例如,关于所谓 “抢劫工具” 的认定,[指出证据中的问题,如在案发现场发现的工具与被害人描述的存在差异,或者证据的提取程序不规范等],这使得这些证据的证明力大打折扣。
(二)证人证言存在矛盾。
证人 [证人姓名 1] 和证人 [证人姓名 2] 的证言在一些关键情节上存在矛盾之处,如 [具体说明矛盾点,如关于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被告人的行为表现等],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抢劫行为。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抢劫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请求法庭依法对被告人作出公正的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此致
[具体人民法院名称]
辩护人:[律师姓名]
[辩护日期]
案例分析:
在一个抢劫案中,张某被指控抢劫李某的手机。张某辩称自己是因为李某欠他钱,想让李某还钱才发生了争执。张某的律师在辩护词中详细分析了张某不具备抢劫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理由,并且指出证人证言的矛盾之处以及证据存在的瑕疵。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指控张某抢劫罪证据不足,判决张某无罪。这表明刑事辩护词要从事实和证据等多方面入手,为被告人进行有效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