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方某因公交乘车点变更,上车后对司机进行指责,二人产生口角。乘客范某规劝方某勿与司机争吵影响安全驾驶,方某非但不听,还谩骂范某。范某报警后下车,方某也跟随下车并继续纠缠范某,在拉扯过程中方某自己倒地受伤。方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范某赔偿医疗费。
裁判观点
法院认为方某恣意妨碍公交司机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有违社会公德,范某理性劝阻,行为正当,应予肯定,依法判決驳回方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价值
“气念则不平,色厉则取怨。”古人云,心平气和,五体安宁。这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于个人修养的生动阐释,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虽然站台变更带来不便,但恣意发泄怨气不仅于事无补,甚至还威胁公共安全,纠缠不休的结果是为自己的沖动“买单”。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若能理性处理,就能避免矛盾的升级和悲剧的发生。本案判决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告诚人们勿意气戾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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